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
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报告
(2021年9月27日)
近年来,辉南县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打造专业办案、精准帮教、立体保护和多元预防的“辉南未检”工作品牌,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服务。
一是秉承“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严格落实各项未检特殊制度。我们以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未检特殊制度,实现了指定辩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分管分押等特殊制度的100%落实。在落实各项特殊制度的同时,注重探索创新,办理的每一起未检案件均引进家庭教育指导,做到“一案一调查、一案一报告”,全方位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恢复身心健康,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是秉承“国家监护人”的神圣使命,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9年至今,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共批捕24人,起诉3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立案监督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3件次,提出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严格落实“双向保护”原则,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24人。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对景区价格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出的检察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三是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用检爱温情唤醒迷途中的少年。坚持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三位一体”,在全程帮教、亲职教育、临界预防、训诫教育、观护帮教等方面积极探索,对家庭开展亲职教育、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了临界预防教育、对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对涉罪未成年人建立跟踪帮教制度,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成长成才。
四是秉承着眼于“双向保护”“平等保护”的理念,以社会化支撑呵护困境中的少年。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我院始终坚持“多方联合,凝聚力量”的宗旨,与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团县委等9个部门成立“辉南县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领导小组”,制定《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与处置保护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保证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妇联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妇联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一次确立由全县各乡镇妇联工作人员作为未成年保护组织人员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刑事诉讼制度,建立稳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
五是秉承将“保护、预防、教育”关口前移,实现法治巡讲全覆盖。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结合“法治进校园”、“谁执法、谁普法”、“法治校园行”“五进”等活动,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组成法治宣讲团走进校园教育引导全县中小学生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协助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共录制法治宣讲音频、视频23个,发放法治宣传册10000余册,走进全县103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40余场次,实现县域内所有学校全覆盖,有力地提升了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未发生一起校园内性侵未成年犯罪案件。被最高检授予“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的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有待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保护力度不够严格,到一些单位和部门办理事项时,有时仍需要出具无犯罪证明,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政策。
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社会力量参与开展的难度有待解决。司法保护社会服务机构匮乏,缺乏专业社工队伍和委托机构,涉罪未成年人和事实无监护人看管未成年人的社会帮教、求学、求职等后续问题有效衔接不足。
三是家庭教育指导缺乏专业力量支撑。近几年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逐年增加,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是单亲家庭或留守儿童。同时,办理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也暴露出受害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严重缺失。而学校在家庭教育上师资力量比较薄弱,社会方面也严重缺乏家庭教育指导方面的专业人士。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借力专业人士提升未检工作水平,真正实现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联合民政、公安、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和医生、律师等人员打造社会化专业化队伍。
二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在校学生案件办理力度,加强案件分析调研,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与民政、教育行政、公安等部门配合,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社会效果。
三是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联合民政、教育行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涉未成年人教职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督促监护令。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我们将敬终如始、善谋善断、善做善成,共同守护好未成年人保护这块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