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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0日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25日在辉南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姜景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格公正执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亲和力,全面完成了检察工作各项任务。
一、把握关键点,畅通社会和谐稳定“最后一公里”。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参与平安辉南建设的各项工作,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8件17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2件122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10件324人,经审查起诉147件233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是依法落实从宽政策。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简易程序、量刑建议和不批捕、不起诉等机制和措施,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9人,不起诉9人。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注重教育和感化。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考虑追诉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高三学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使其顺利参加高考。
三是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中央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各项措施,强化与其他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施申诉人、举报人约见检察长制度、涉检信访紧急处理制度和带案下访制度。共受理来信来访137件,其中检察长接待56件。采取联合接访、提前预约接访和走访接待等多种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今年,我院通过高检院验收,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选准切入点,打好诉讼法律监督“组合拳”。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大力加强职务犯罪的惩治与预防。充分发挥一体化侦查和专项工作的带动作用,依法立案查处涉农惠农、司法人员渎职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共立案21件41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4件21人(大要案10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件20人(重特大16人,要案6人),挽回经济损失149万元。依法查办“4·08”案;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与村主任联手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团林派出所原所长张某等3人滥用职权造成冤假错案;非法采矿引起群众上访背后的7人渎职犯罪案,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坚持惩防并举,研究制定“预防前置、个案跟进、信息共享”的侦防协调工作机制,将预防工作前置到侦查阶段。与县监察局、审计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定落实《吉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针对近年查办的农业保险案件,启动保险系统集体约谈机制,防止非法获取农业保险理赔款案件再次发生。首次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引入金融信贷领域,与县农村信用联社、榆银村镇银行联合会签《关于共同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我院反渎工作荣获全省“十佳基层院”称号,预防工作被省院评为“双十佳预防单位”。
二是大力加强诉讼活动监督。把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和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共立案监督8件10人,纠正漏捕1人,书面纠正侦查和诉讼活动7次。加强与法院、社区矫正等部门的衔接工作,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进入社区矫正的5名假释职务犯罪人员全部建立档案。开展监所安全防范检查4次,排除安全隐患,监督监管场所正常运行。
三是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9件,其中办理抗诉案件1件,完成市院交办案件8件,督促法院、行政机关履职检察建议35件,全部被采纳。率先在全市成立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法检两家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共移送职务犯罪线索5件5人,立案4件4人。以群众利益、环境资源为重点,开展国土、林业、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行政检察专项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调查组到我院调查民事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三、找准结合点,铸造检察服务“品牌”。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长白山第一门户向纵深推进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自觉在大局中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努力取得服务大局的新成效。
一是实行“零距离”服务。成立“民事法律服务小组”,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立体交叉式服务。省杉矿集团发生股权转让纠纷后,我院主动深入企业调研座谈,帮助分析问题,提供法律帮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通过“主动服务、公开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突出重点,加大服务力度。在恒源热力投资1.5亿元新建生态环保锅炉项目中,我院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介入监理、设计、施工阶段的招投标等环节,帮助考察生产企业信用和产品质量情况,防范企业风险。
三是创新“为民检察”服务。立足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开展检察服务,扩大群众参与度。加强社区、乡镇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联系社会、服务群众的纽带作用。实行“一对一”帮扶,18名中层干部深入到金川镇对接帮扶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继续开展“捐资助学”,资助2名贫困学生。深入乡镇、农村,开设“法律大集”,广开言路、躬身倾听;走进社区、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讲、答疑解惑,传递检察工作正能量。
四、占领制高点,注入检察发展“源泉”。
始终坚持抓教育、转作风,抓队伍、强素质,抓基础、夯基石,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扎实有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四风”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六大方面16个问题,提出16条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办公用房、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不断完善检察机关践行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对12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从9月中旬起,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是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对办案安全、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进行专项督查,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专项“自查”,集体“会诊”,交叉“复查”,进一步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行为。认真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对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进行公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人作出廉洁从检承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作风建设为着力点,不定期进行检务督察,一手抓检察人员八小时内的执法活动监督,一手抓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案件评查中受到省院肯定,在全省执法规范化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三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出台《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实行“五个一”模式,开展庭审观摩、交叉对练、疑难案例分析、论文研讨等丰富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检察人员实战能力和执行力。运行统一业务软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三级网分级保护工程。注重宣传调研,在检察日报、吉林日报、通化日报等媒体发表117篇,《浅谈<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与检察管理体制改革》一文被省院推荐参加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加强检察外网建设,依托省院“两微一端”,拓展宣传新媒介,在吉检微博、微信及正义网等发表45篇,强化了新媒体时代宣传工作的新尝试。我院被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主副岗”工作模式联系点,基层基础建设在全省抽样评查中受到省院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深切地感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转变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理念的新发展需进一步强化;二是检察工作公开性、透明度的新常态需进一步强化;三是检察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动力需进一步强化。
2015年,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振兴为首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底线,以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契机,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化监督职能,深化执法为民活动,深化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动辉南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
一是努力在服务大局上有更大作为。把握服务工作“检察特色”这个根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为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的基本手段,正确把握“六个正确区分”和“三个慎重”办案原则,通过预防违法犯罪、防范法律风险,延伸工作触角,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服务发展主动性、实效性、规范性。
二是努力在强化诉讼监督上有更大突破。严格执行新三大诉讼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继续保持惩腐的高压态势,健全惩防机制,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两个基本”重要办案原则,做到依法从重从快;准确运用宽缓政策,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进一步落实执法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刑事和解和社区融解等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民行检察一体化建设,把驻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建成监督的“零距离”平台。
三是努力在推进检察改革上有更大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检务公开。
四是努力在队伍建设上有更大成效。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从加强作风建设入手,培养检察人员廉洁从检的自觉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查处;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建立各类自发性学习组织,开展岗位“学、练、赛”活动,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注重文化建设和人文关怀,增强自豪感和集体荣誉感,提升检察人员“精气神”。
各位代表,置身辉南发展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措施,敬终如始、善谋善断、善做善成,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注解:
1、五个一模式:即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每年一赛和一评。
2、两微一端:即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微信及吉检网站和正义网新闻客户端。
3、六个正确区分: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灵活经营与违法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正确区分联营和关联企业间融资、借贷与挪用资金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间正常拆借、亲友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民营企业为正当利益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与行贿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民营企业在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后纳入财务管理的行为与商业贿赂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招商引资人员按规定所得奖金、提成与违法犯罪收入的界限。
4、三个慎重:对涉嫌犯罪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慎重采用拘留、逮捕措施;对涉案企业的账户、款物慎重查封、扣押、冻结;对企业和经营者的涉案信息慎重披露。
5、两个基本: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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